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3-05-04 12:3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宣传表彰毕业生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建功立业的好氛围,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深圳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名额指标

根据学校的优秀毕业生指标,排序在前学校指标人数的学生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排名在预报毕业的前20%学生为院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思想上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自觉践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60%。

3.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相关奖励者优先考虑。

4.所在年份申请毕业。

5.自主创业,到艰苦地区就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生于5月17日前填写链接http://szumath432.mikecrm.com/wktidlo

2.审查及推荐。5月18日后,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毕业生申请情况和《深圳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核算同学的分数并公示。

3.学校评审及公示。学校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和评议审核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填写链接要求及有关说明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所有材料需要提交证书扫描或复印件处,应先把相关证明材料用软件压缩小于0.3M且能清晰看到方可上传。

3.资料需一次性交齐,不接受评选开始后的补交材料。

六、表彰奖励

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由学校、学院颁发证书和奖品,校级优秀毕业生记入学生档案。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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